血鬼统治下的城市和反抗军那边完全不同,这里保留了所有的现代科技,再加上
血鬼有永恒的生命用于研究新奇的事物,科技起码领先了反抗军那边一百年以上。
街上也能看见人类,他们穿着华丽的衣服,化着致的妆容,
边大多数陪着
血鬼。
他们有一个共同点,男的帅女的漂亮。
还不如不穿越,直接让她投胎转世没了记忆,那多好!
“嗯,我们不喜欢阳光,一般都在夜晚出门。”
……
江雪晴好奇的看着阿尔勒。
况且她现在都是血鬼侯爵了,想要自杀都没办法,真就是死都死不成!
城堡于山
之上,周围是茂密的森林,天空没有城市的遮挡,布满了闪烁的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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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阶的血鬼虽然讨厌阳光,但阳光并不会对
血鬼造成伤害。
晚上可以的事情太多了!
只有一次,他给她一次机会。
“现在是晚上啊。”
因为她是他的半,所以他才会对她那么好,如果她不是他的半
,当初在林子里他压
不会救她。
死了或者被成人干了也没有法律制裁
血鬼,只能自认倒霉。
她和阿尔勒有过最亲密的关系,但彼此也陌生极了。
不过江雪晴也只是想想,她孤儿出,最是懂得识时务且随遇而安。
他救了她,也不顾她的意愿,将她转化成了血鬼,以后只能靠喝血为生。
血鬼和人类完完全全的
于对立面,江雪晴完全无法想象怎么才能让
血鬼和人类和平共
。
毕竟人类还要吃饭嘛!
她为什么会穿越到这里来呢?
他们每隔几天就要去抽血来换取物资,或者直接被血鬼抓住一顿猛
。
他们是被血鬼“领养”的人类,如果能讨得
血鬼的欢心,就有机会被转化成同类。
血鬼的视力好到出奇,隔了好远好远,江雪晴依旧能看见城市里的灯光。
这个世界把弱肉强食这个词发挥到了极致,因为血鬼比人类强大,所以他们能
役人类。
既然都来了,还能自杀不成?
江雪晴小声的支吾让阿尔勒眼中闪过一丝笑意,他知江雪晴想要
什么,如果不然她去看一眼,估计一直都放心不下。
以后她只能在他边。
就像是人类需要食用动物,而血鬼的食谱则是人类。
她说不清是怨恨还是动,心中对阿尔勒的感情十分复杂。
“那晚上我们可以去干什么?”
“那我今天先带着你熟悉周围的环境,明天你可以自己出门逛逛。”
“好……”
哎……
在血鬼统治的城市,人类
于底层,仅仅比动物高贵。
江雪晴抿抿,偷偷的瞄了阿尔勒一眼。
样貌不算尖的人类住在城市边缘的贫民窟,他们没有土地,所住的房屋要缴纳房租,也就是鲜血。
唱歌、蹦迪、打游戏,喝酒、赌博、泡妹子……什么都不用想,玩个通宵到太阳升起。